各院、部、所、中心:
根據《關于2011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司函[2011]152號)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2011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(以下簡稱”后期資助項目”)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此次申報為限額申報,我校推薦項數(shù)不超過4項。各院級單位限報1項,由校學術委員會召開會議確定最終推薦項目。
一、項目類別和資助額度
2011年度后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、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三類:
1.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(fā)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、具有原創(chuàng)性的理論研究,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標志性成果,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;
2.重點項目是指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,每項資助額度為12萬元;
3.一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,每項資助額度為9萬元。
二、資助范圍和申報條件
1.資助范圍:
(1)對學術發(fā)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;
(2)具有原創(chuàng)性的理論研究;
(3)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、譯著和工具書,不含論文及論文集、教材、研究報告、軟件等;
(4)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(xiàn)的研究成果。
2.資助對象和條件:
(1)后期資助項目的資助對象必須是我校在編在崗的教師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,且能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;每個申請者只能申報一個項目;
(2)后期資助項目中的重大項目申請者須具有正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;重點項目申請者須具有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;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博士學位及中級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務;
(3)申報項目必須已完成研究任務70%以上,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(或非紙質)成果。
3.申報限制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報后期資助項目:
(1)得到過任何單位或部門研究資助和出版資助的成果;
(2)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成果;
(3)申請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的;
(4)所報成果為近5年(2006年1月1日以后)答辯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;
(5)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;已報或擬報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其他類別項目者。
三、相關材料下載
1.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(試行);
2.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;
3.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GBT/13745-2009(人文社科類);
4.申請書;
5. 2011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。
四、材料提交
(一)申報信息
請各單位科研秘書于7月6日前向科研處統(tǒng)一提交擬申請該項目的申請人姓名及項目名稱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上會或初審材料提交
科研處根據申報情況決定是否召開學術委員會并通知申報單位提交《申請書》紙質版或電子版。
(三)最終推薦項目材料提交
最終推薦項目確定后,科研處將通知申報單位,申報單位于8月25日上午(10:00前)向科研處(昌平辦公樓A501)提交以下材料(不接受個人申報):
1.審查合格的《申請書》原件1份,復印件6份,A4紙雙面印制;
2.所申報的課題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(指不能用紙質呈現(xiàn)的)成果4套,A4紙雙面印制。
由于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,各單位提交材料后科研處還將登陸項目申報系統(tǒng)對審核后的項目進行上傳、審核和匯總,因此請各單位嚴格遵守申報時間,以免延誤。
五、出版要求
后期資助項目的最終成果,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統(tǒng)一裝幀出版。對最終成果形式、版式和出版單位等有特殊要求者,通過鑒定并經社科司批準后,可由項目責任人自行聯(lián)系出版,但須在顯著位置標注”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后期資助項目”字樣。
六、聯(lián)系辦法
聯(lián)系人:魏雯 聯(lián)系電話:58909104(昌平辦公樓A501)
電子信箱:[email protected]
科研處
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