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關單位:
根據(jù)《中國政法大學國際學術會議資助辦法》(法大發(fā)〔2009〕106號)、《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資助辦法》(法大發(fā)〔2011〕15號),從即日起科研處開始受理國際學術會議資助、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資助范圍
(一)2019年11月之前,以我校名義(含所屬機構)舉辦的國際學術會議;
(二)2019年11月之前,我校教師出席國(境)外國際學術會議。
二、資助條件
(一)舉辦國際會議,應符合以下要求:
1.以中國政法大學(含所屬機構)名義舉辦或承辦且已經(jīng)教育部批準;
2.會議時間不少于2天,規(guī)模不少于40人。其中,外國學者不少于8人,中方學者包含港、澳、臺學者;
3.參會外國學者須來自5個以上(含5個)國家;
4.會議具有連續(xù)性。
(二)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,是指在國(境)外包括港、澳、臺地區(qū)舉辦的國際學術會議,不包括由港、澳、臺地區(qū)舉辦的地區(qū)性學術會議。
詳細申請資助條件和要求參見上述資助辦法(附件1、附件2)。
三、材料提交
(一)舉辦國際會議,應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中國政法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》(附件3)(加蓋院級單位公章,電子版發(fā)送至郵箱[email protected]);
2.會議通知等背景材料;
3.會議舉辦議程;
4.會議費預算表;
5.會議費報銷單;
6.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(如無法提供簽到表,可提供參會人員名單、聯(lián)系方式);
7.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發(fā)票、原始明細單據(jù)、電子結算單、委托協(xié)議(合同)等資料;
8.如單項支出3萬元及以上,需提供大額資金使用審批單;
9.教育部批準辦會的文件、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批復材料等;
10.《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會議預算審批表》(附件4)。
其他相關要求請參見《中國政法大學會議費管理辦法》(法大發(fā)〔2016〕102號)(附件6)。
(二)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,應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》(附件5)(兩份,加蓋院級單位公章,電子版發(fā)送至[email protected]);
2.會議正式邀請函(含外文翻譯件)(2份)
3.會議正式議程(2份);
4.論文錄用通知及全文復印件(第一作者)(1份);
5.參會新聞報道(1份);
6.差旅費報銷單(經(jīng)手人處簽字、寫清本人工號);
7.相關票據(jù):機票及登機牌、住宿費發(fā)票、會務費(注冊費)發(fā)票;公務卡刷卡小票等消費憑證(所有票據(jù)要求用鉛筆注明票據(jù)類型、金額及幣種);
8.北京市因公出國(境)任務批件(2份);
9.因公護照首頁復印件和出入境頁面復印件(2份);
10.中國政法大學因公臨時出國(境)申請表(2份);
11.因公臨時出國任務和預算審批意見表(2份)。
其他相關要求請參見《中國政法大學差旅費管理辦法》(法大發(fā)〔2016〕101號)(附件7)
四、注意事項
(一)資助的經(jīng)費屬于強制使用公務卡的項目,請參照《中國政法大學公務卡使用管理辦法》;
(二)申請資助者應會前向科研處提交申請,科研處對申請資助的單位或教師,組織專家進行遴選,對符合條件的單位或教師,按照申請先后順序,在爭取到的經(jīng)費額度內進行資助。其他未盡事宜請聯(lián)系科研處。
聯(lián) 系 人:郭豐琪; 辦公地址:昌平校區(qū)辦公樓A502;
辦公電話:58909561; 電子郵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附件:1.中國政法大學國際學術會議資助辦法(法大發(fā)〔2009〕106號).pdf
2.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資助辦法(法大發(fā)〔2011〕15號).pdf
3.中國政法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.docx
4.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會議預算審批表.docx
5.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.docx
6.中國政法大學會議費管理辦法(法大發(fā)〔2016〕102號).docx
7.中國政法大學差旅費管理辦法(法大發(fā)〔2016〕101號).doc
科研處
2019年4月30日